《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》今日起实施 禁止大数据杀熟、夸大补贴金额

2026年04月10日 12:51 次阅读 稿源:快科技 条评论

今日,由国家发改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网信办联合制定的《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》正式施行。新规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、夸大补贴金额等价格乱象,覆盖电商、外卖、网约车、在线旅游、视频会员等全平台场景,为数字消费划定公平底线。

新规明确,平台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时,基于支付意愿、消费偏好、设备类型等数据,对同一商品/服务、同一时间、同等交易条件下的不同用户设置差异化价格。老用户、会员、苹果/Android用户同价,算法歧视、“看人下菜碟”均属违法。

平台不得虚构补贴金额、夸大优惠力度,不得设置无法兑现的满减、券包规则;促销信息需清晰标注适用范围、期限、门槛,禁止“先涨后降”“虚假满减”等价格欺诈。

平台不得强制/变相强制商家降价、让利、参与促销,不得通过限流、降权、下架等手段干预定价;平台收费、规则变更需提前公示并征求意见,保障商家公平经营权利。

价格、计价单位、运费、促销规则、自动续费条款等必须显著标示,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。

自动续费开通/取消入口需同等便捷,扣费前必须显著提醒,禁止“一键开通、多级取消”的套路设计。

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价倾销,维护良性竞争秩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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